总第96期 2013年
点亮“安全灯”
      “不伤害自己,不伤害他人,不被他人所伤害”,这是我们在安全工作中经常提到的“三不伤害”,仔细品味这一安全工作的要求,其中蕴涵的深刻意义令人深思。 
      在我们平时生产的每一项作业中,要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,似乎是个很简单的问题,谁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?然而,看看我们身边一起起的事故吧,所有的伤亡事故都与“伤害了自己、伤害了他人、被他人所伤害”有关。工作中因违章操作、违章指挥导致自己伤害自己的伤害事故屡见不鲜: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,造成摔伤;井场内吸烟油气爆炸,导致人身伤亡;在搬家安装设备的过程中三穿两戴不齐全,导致身体受伤等等。 
      “自己不伤害他人,自己不被他人伤害”,同样有很多的规章可循、制度可依,如在进行泥浆泵的检修时,按照正确的操作第一步应该是断开泥浆泵的气路,可往往抱着侥幸心理,只是告诉司钻不断气路就拆开检修,而司钻不排除合错气门的可能性。从对每一起事故的分析来看,很多事故的起因都因违背了“三不伤害”原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。 我想“三不伤害”所蕴涵的意义值得我们每一位员工深思,理解其意义,领会其内涵,并严格去执行,我们身边就不会再有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发生了。 
      记得有这样一则故事:说是有一位盲人在黑夜里提着一盏灯走路,有人问他:你自己又看不见,提着盏灯有什么用呢?这位盲人说:我提着盏灯走路,不是照亮自己,而是给别人照亮,防止别人碰伤到我。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,能否也为自己点亮一盏“灯”,以确保自身安全呢?我想,只要我们在工作中按章操作,时时刻刻注意安全,我们就能为自己亮起一盏“安全灯”。
      安全只能自己把握,让我们一起做到:
      让伤痛不再!
      让无谓的对健康与生命的毁坏不再!
      让追悔不再!
    让亲人的眼泪不再!
      愿阳光映射到每一个人的笑脸!
      愿隐患不再、愿事故不再!永远!永远……(中曼14队  樊国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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